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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来源:郁海平|编辑日期:2009-11-07 09:54:53|点击数: |发布:26

1. 空调电源由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当室内温度高于30。C度或低于0。C度时开启电源。为避开用电高峰,使用时间定为夜间21:00---04:00。
2. 空调遥控器由专人保管,做到谁保管谁负责,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学期结束后由保管人上交管理人员处并加以登记。
3. 严格按空调说明书操作,避免人为故障或安全事故发生。
4. 空调有故障应找总务处派专人修理,任何人不得拆卸、玩耍空调。因人为原因致使空调损坏的,寝室成员要负责赔偿,空调过滤网的清洗由总务处负责。
5. 夏季使用空调时,调控的温度应控制在24。C至28。C度之间,以防止感冒。
6.寝室成员全部离开寝室,必须关闭空调电源,开启南面门窗让空气畅通。
7. 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严禁在寝室里私拉电线、违规用电。
8. 由于特殊原因,校园供应电量有限时,为保证教学需要而停止空调供电的,由管理人员负责通知 。
9、空调管理人员由德育处确定,总务处落实培训,管理人员务必做到认真、负责,每天填写好《空调管理工作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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