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郁海平|编辑日期:2009-11-07 09:53:52|点击数: |发布:26
1、驶入校园内的机动车辆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装置安全有效。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准驶入校内。
2、机动车在校园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校内交通规定,不准在校园内鸣号,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3、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或指定的临时停车处,不得在校园内乱停乱放,不得妨碍校园交通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禁止停放在禁停区内。
4、在校园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必须有驾驶执照,严禁无照驾驶,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严禁利用校园道路和场地作教练场地。
5、严禁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6、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证。
7、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机动车的车门,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8、逢周六及其它节假日,学生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校园内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制度,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往北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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