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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郁海平|编辑日期:2009-11-07 09:48:53|点击数: |发布:26

为保证全校膳食的正常经济秩序,坚决执行学校有关食堂工作规章制度与指标,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费用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如需添置、更新贵重、大型设备需报校长审批。
2、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9佰元。
3、额度超过200元的凡能用支票支付的,原则上均以支票支付,领用支票须先填写领用单,注明日期、用途和限额,用后三天内报销;禁止领用全空白的转帐支票;转账支票原则上由采购组长领用,除采购员外,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4、领用现金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服,现金报销经科长审批签名才能支付。
5、大额用款时,须事先征得科长同意。
6、现金往来当面点清,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每天及时解交银行。
7、实施批零差价的物品,原则上都应附有原始单据。
8、外地出差回校后三天内报销、清帐。
9、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10、接受上级和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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