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郁海平|编辑日期:2009-11-07 09:46:02|点击数: |发布:26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条例和安全操作技术规定,定期参加业务培训考核。
二、当班期间不得撤离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学校用汽、用水。
三、熟悉所操作锅炉的名称、型号、构造、性能和各项技术要求,做到会烧、会修、会维护、会管理,随时关注运作情况,及时报告。
四、认真实施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做到每年大修,保养各一次。
五、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须按规定班次的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2、交班司炉人员,须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以保持各部位运行正常。
3、在交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人员做到“五交”、“五不交”:
(1)“五交”是:
A、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B、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C、锅炉本体和附件设备无异常;
D、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齐全;
E、锅炉房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2)“五不交”是:
A、不交给喝过酒的司炉人员;
B、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C、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D、接班人不到或无证司炉人员不交。
E、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班时,双方共同按规定确定的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簿的交接班记录中。
6、交班时,交班人应将上级有关运行及供气等方面的指令告知接班人员。
7、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薄中签字后,发现了设备的缺陷,原则上由接班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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