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人民法院两位法官来我校进行法制讲座
来源:葛鸿鸣|编辑日期:2010-05-21 16:16:47|点击数: |发布:45
本日下午,于鄞州中学演播厅内开展了一场法制教育,由鄞州望春法院法官为我们高一同学进行法制讲座。
讲座主要内容为为成年人犯罪的成因,特点及预防等。在讲座中,马法官为我们讲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未成年人身心较不成熟,也因此其犯罪程度较小,因而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也采取了各种适当的处理,从轻处罚。
马法官为我们归纳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其主要特点有: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居高不下,在08年,09年审理的犯罪认输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高达10.8%,10.7%。二、流动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高,达至未成年人犯罪80%以上。三、犯罪多以侵犯他人财产为主,主要为偷盗罪、抢劫罪等。所占比例也相当。四、未成年人犯罪者的文化程度都较低,也因其文化程度低,在宁波这个人才激烈竞争的城市,凭着低文凭,是很难找到强度小,待遇好的工作的,也从而会走上犯罪之路。五、犯罪动机多样化,例:情感纠纷导致情绪失控杀人,或因钱财短缺而去抢劫他人等。
而对于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及其心智的不成熟。马法官也为我们提供了未成年犯罪的破解之策之一。教育对策,加强家庭教育强度,家长应多于孩子平心静气地进行沟通,克服孩子的虚荣心理,使孩子周围形成一个良好的监督圈;学校是对孩子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合理的解决问题。二,社会管理。加强社区管理,掌握社区内流动人口的动态。三,加强法制教育。四,法律对策:成立青少年权益保护专门机构,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进行帮对教育,使其完成义务教育。
马法官的法制讲座使我们在座的学生都受益匪浅,使我们认识到我们生活中法律的重大作用,我们应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让我们携手努力,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法制社会。

马晓法官(右)和王要军老师

同学们认真听马法官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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