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郁海平|编辑日期:2009-11-07 12:49:31|点击数: |发布:26
关于我校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及征文活动的通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部署,为发动全社会特别是教育系统为制定好《规划纲要》,推进我国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学校决定参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活动及“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希全体教师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校党政办、教科处
2009、2、12
附一:“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有奖征文活动有关事项
一、活动时间:2009年1月至2009年4月。
二、参与形式:师生可以实名向《中国教育报》投寄征文或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专区实名贴文的形式,为《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献计献策。
三、征文内容:征文重点围绕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和重大措施,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等,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征文既可就教育宏观发展战略问题提出建议,也可就教育的微观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文章篇幅不限。
四、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立优秀征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征文参与奖,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名单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投稿征文请寄《中国教育报》新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邮政编码:100082,信封请注明“纲要征文”字样。电子邮箱:gangyao@jyb.com.cn。作者请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网上贴文请登录www.moe.gov.cn《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网页征文专区,并按网站具体要求帖文。
附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调研工作共涉及11个领域和36个子课题
一、11个领域:
1、教育发展总体战略研究;2、推进素质教育研究;3、基础教育发展战略研究;4、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研究;5、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6、继续教育发展战略研究;7、教育公平与协调发展研究;8、教育改革与制度创新研究;9、教师队伍建设研究;10、教育发展保障条件与机制研究;11、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
二、36个子课题:
1、改革开放30年教育的成就和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2、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对我们的启示;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4、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与战略目标;5、素质教育基本目标与实施途径;6、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7、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8、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与制度;9、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10、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11、学前教育发展;12、特殊教育发展;13、农村教育发展与农民工子女教育;14、职业教育发展;15、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与培养模式改革;16、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17、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18、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改革;19、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20、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1、发展继续教育;22、继续教育的制度政策保障;23、促进教育公平;24、促进教育协调发展;25、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26、教育体制改革;27、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28、民办教育发展;29、教育法制建设;30、教育对外开放;31、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32、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33、教育家办学与教师教育创新;34、教育投入保障机制;35、教育信息化建设;36、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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