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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同龄人”审判“同龄人”——记鄞州中学模拟法庭活动

来源:高一年段|编辑日期:2024-05-20 09:58:14|点击数: |发布:陈蕙雅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为丰富学生校园生活,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我校于5月15日晚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活动。让“同龄人”审判“同龄人”,此次活动为我校搬迁新校区后举行的第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在我校法律顾问副校长朱云方老师牵头下、政治教研组和学生成长中心共同组织下,本次活动从准备到进行历时两个多月。

 

 15日晚上18时许,高二年级全体学生齐聚音王报告厅,活动由朱校长亲自主持,来到现场的嘉宾还有鄞州中学校长李霞老师、鄞州人民法院福明法庭副庭长、鄞州人民法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负责人俞露烟法官,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舒雯科长。


 在“法官”宣读法庭纪律中,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法庭严格按照审判程序,即依次按照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宣告判决等程序进行。活动内容则围绕“校园霸凌”孙正义与刘冲动的故事展开。在完全由学生自主撰写的案件展开进程中,场上同学分别模拟法官、书记员、检察官、代理人、辩护律师、被告等角色,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或恪守职业操守,或表达自己诉求,或唇枪舌剑展开充分辩论,或举出证据助力己方。大家围绕着孙正义的行为是否为防卫过当、是否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这个焦点而展开激烈的交锋,而台下的听众都十分认真投入地听取案件陈述,情绪跟着案情的推进而起伏。随着法官宣告闭庭,模拟庭审环节到此结束。

  

 此时同学们还沉浸在案情之中,意犹未尽。朱校长对活动进行了小结,他询问同学们,“假如你是孙正义或者刘冲动,你又会怎么做?”在同学们进行深刻思考时,朱校长邀请出席本次活动的两位专业人士对活动予以评价。

 鄞州人民法院福明法庭副庭长、鄞州人民法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负责人俞露烟法官感慨非常震撼。她表示,第一个震撼于鄞州中学学生的法治参与热情很高,光是活动报名就有六十多名,学校的法治教育历来就有非常光荣的传统;第二个震撼于鄞中学生的法治素养很高,整个剧本都是学生自己研究、自己撰写、自己模拟,程序严格到位,庭审节奏优秀,非常专业且精彩;第三个震撼于案例选材非常好,主题涉及校园霸凌、防卫过当的热点问题,又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内涵丰富,且设置的模拟角色很多,表现相当优异。

 

 而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舒雯科长则通过介绍自己的身份,为同学们厘清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的关系。她同样很震惊,震惊于同学们的法言法语、严格的庭审程序、起诉书与判决书的专业性。所以她很期待,若干年后同学们以另一种角色相见。作为专业的司法工作人员,舒科长还指出,如果回到案子本身,从专业的角度来说,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及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的司法原则,她可能会通过自己专业的努力,帮助扬善者孙正义争取更轻的处罚,努力做到不逮捕不起诉,或者缓刑。

 

 朱校长最后总结道,专业人士的观点更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举行模拟法庭活动,就是希望同学们在模拟中强化自身法律意识,深刻领悟法治精神的内涵,并期待有更多学生主动投身于法治建设的奋斗事业之中。刘冲动不能太冲动,孙正义一定要正义,阳光与向善,这是法治带给青少年的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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