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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论坛】(二)——新时代下的教育法规与学生保护

来源:校务办|编辑日期:2018-10-12 11:49:02|点击数: |发布:洪伟源

撰稿:蔡晓燕老师    摄影:钱彬老师



  10月10日下午,由廖旭杲老师主持的博雅论坛在高二阶梯教室举行。本次论坛邀请了来自宁波大学的徐建平教授为全体教师带来了《中学生权利保护与依法治校》讲座。


  徐教授主要围绕《教师法》、《教育法》、学生权利和管理应对等4个方面分析,指导教师如何保护学生,如何依法施教。


  作为学校教育的主体——学生,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国家从不同法律层面对其进行了保护。其一,作为公民,国家有《宪法》、《民法》等法律保障我国公民不受侵害。其二,作为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了保护。其三,作为学生,在《教师法》、《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中,明确了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学生有权享受学校提供的设施、有获得教师公正评价的权利等。在讲座中,徐教授引用了近些年教育教学中出现的真实案例来给在座的教师分析了不同案例背景下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为教师提供了处理过程中的建议。


  会后,我校教师就日常教学教育过程中出现的疑惑与徐教授进行了热烈交流。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讲座,徐教授给我们一线教师带来了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一些启发。让我们教师对如何理解、管理和保护学生有了进一步地了解,对一些教育过程中出现的事件有了明确的处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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