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艺术组|编辑日期:2015-09-18 10:53:21|点击数: |发布:gly
在今年上半年“鄞州区2015年中小学艺术节书法比赛”的评选中,我校高二(13)班徐肖瑜同学荣获高中组一等奖,高二(12)班张仲元同学荣获高中组三等奖,指导老师均为张吉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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