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宏杰|编辑日期:2011-11-18 07:52:45|点击数: |发布:171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
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
中国美术学院:
你校关于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请示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校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普通高校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是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的进一步深化,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从而使考试招生制度更为科学,以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校选拔和培养更具专业发展潜质的学生,满足学生、学校和社会的发展要求。
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一定要坚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确保质量;坚持高校自主,严格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学校要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要抽调综合素质高的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实施。要结合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特点,制订各环节操作细则,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强化保密意识,切实做好相关环节的保密工作。
三、要认真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信息,严格公示制度。纪检部门要全过程参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直接监督。在工作中如发现工作人员和考生犯规舞弊的,要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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