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区教育局了解到,《鄞州区2010年高中段招生考试与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已出台,内容涉及招生考试、阅卷、志愿填报、录取、降分投档等方面。
考试
今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体育,满分610分。6月11日上午考语文(分值120分,时间120分钟),下午考社会政治(分值80分,时间90分钟)和英语(分值110分,含听力20分;时间100分钟),6月12日上午考数学(分值120分,时间120分钟),下午考科学(分值150分,时间120分钟)。社会政治学科采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传、借教材和资料。
今年全区共设咸祥镇中学、逸夫中学、邱隘实验中学、李关弟中学、云龙中学、姜山镇中学、钟公庙中学、高桥中学、横街中学、集士港中学、古林中学、雅戈尔中学、洞桥中学、樟村中学等14个考点。
阅卷
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试卷、答卷统一由市中招办集中扫描,然后传送到区中招办,由区中招办统一组织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实行预阅卷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有仲裁权限的人员进行第三评。
阅卷结束后,中招办负责将考生考试成绩通知学校,学校只能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向外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届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在6月20日、21日两天内派教师持有效证件到区招生办申请复查试卷;社会考生可直接在6月20日、21日两天内持有效证件到区招生办申请复查。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复查试卷只检查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可选择填报普高、师范(五年制学前教育)、中专(技校)、职高(职业中专)等四类学校,其中普高与职高不能兼报,区外的普通中专、技校、职高(职业中专)三者之间不得兼报,区内的中专(鄞州职高、鄞州职教中心、东钱湖旅游学校的部分专业,古林职高幼教专业)可以与区内的职高(职业中专)兼报。
全区普高招生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在全市范围跨区域招生和区内保送批招生(于5月18日前完成)。
第二批(中考后一批,即重点批)招生学校有鄞州中学(68名)、鄞州高级中学(340名)、姜山中学(180名)、正始中学(210名)、鄞江中学(170名)、同济中学(225名)、五乡中学(250名)、咸祥中学(180名)。所有考生最多可选择两所学校作为志愿填报对象。鄞州中学、鄞州高级中学在本批招收“三限生”,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填报“三限生”志愿。
第三批(中考后二批,即普通批)招生学校有姜山中学(170名,主要在姜山镇、中河街道、钟公庙街道、石碶街道范围招生)、正始中学(200名,主要在姜山镇、横溪镇、云龙镇、下应街道范围招生)、鄞江中学(150名主要在章水镇、鄞江镇、龙观乡、洞桥镇、古林镇范围招生)、重竞技学校(35名)、同济中学(315名,全区招生)、五乡中学(344名,全区招生)、咸祥中学(252名、全区招生)等6所区属普高;蓝青学校(270名)、城南中学(324名)、华光学校普高班(162名)和美术班(40名)等3所区内民办学校;东海舰队子弟学校(224名,其中56名全大市招生)。本批招生实行划定学区和打破学区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属划定学区内招生的为姜山中学、正始中学、鄞江中学,属打破学区招生的为鄞江中学美术班与重竞技学校、同济中学、五乡中学、咸祥中学、东海舰队子弟学校。区内公办初中考生第一志愿可以填报的学校:对应学区内普高、鄞江中学美术班与重竞技学校、同济中学、五乡中学、咸祥中学、蓝青学校、城南中学、华光学校、东海舰队子弟学校,第二志愿和“愿意作为三限生录取学校”志愿可以填报任一招生学校。
区内职高招生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5所区属职高(鄞州职业高级中学、鄞州职教中心学校、东钱湖旅游学校、古林职业中学、四明职业中学)。考生可以选择三所学校作为报考对象。第二批为区外跨县(市、区)招生的普通中专、“3+2”班、高级工班、职业中专(职高)、技校和区内社会力量办职高。
录取
各招生学校根据、计划,在综合素质评价符合要求(录取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和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1A3P,其它高中段学校招生原则上要达到4P及以上),并在相应批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按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体育六项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普通高中(含择校生)将限定最低控制分。
同一批次录取时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即第一志愿学校可以录取时,第二志愿学校不得录取。同一学校在同批次录取时,后一志愿比前一志愿最多减5分录取。在我区借考,要求在我区高中段学校借读的非浙江省籍考生,区属普通高中不予录取,民办普高、其它部门办普高和职业高中在有学额情况下可以择优录取。“三限生”录取办法:各普高在已经填报愿意作为该校三限生录取的考生中,划定最低分数线,实行“一校一线”,招生人数不超过计划,收费标准不超过规定。
降分投档
今年的降分调档项目进一步减少,分值总体降低。符合相关条件者,可向报名学校提出申请,由各初中填写《鄞州区2009年高中段招生降分调档考生汇总表》,于5月28日前报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降分提供档案,供招生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有多项符合时,按高一级享受。具体为:烈士子女(凭区民政局证明)降20分以内;少数民族考生(凭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区侨办或区台办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凭师级政治部证明和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降低6分。初中阶段起至2010年5月9日止,参加城运会、省运会(指所有项目)或参加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手球、健美操八个项目),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8分。参加市运会或参加列入计划的宁波市中学生体育竞赛项目[仅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沙排)、足球、乒乓球、手球、羽毛球、网球、射击、武术、蹦技、体操(艺术体操)、重竞技(拳击、举重、摔跤、跆拳道、散打、柔道)、水上(帆船、帆板、皮划艇、赛艇)等15个大项],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6分。参加区教育局、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项目(田径、游泳、篮球、乒乓球、足球、手球、羽毛球、棋类),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降低3分。2007年12月-2010年3月,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获得者降6分。参加由宁波市教育局主办(或确认)的文艺汇演中独唱、独奏、独舞者(不含团体节目)、中学生书画(创作)比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降6分;参加由鄞州区教育局主办(或确认)的文艺汇演、书法、绘画(创作)比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降3分。初中阶段起至2010年5月9日止,参加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科技创新大赛获一等奖的降8分,二等奖的降6分,三等奖的降3分。参加由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汉字纵横码输入比赛,获一等奖的降6分,获二等奖者降3分。初中阶段参加鄞州区教育局主办或确认的科技创新类比赛,获一等奖者降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