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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方案出台 考生最关心的14大问题详细解读

来源:教务处|编辑日期:2014-09-20 09:38:43|点击数: |发布:328

9月初,教育部确定浙江省为高考改革试点时,引发了很多议论,而在具体改革方案公布之后,诸如“怎样选报选考科目”、“高校何时公布招生要求”、“志愿怎么填报”等等这些问题又接踵而至。

  昨天上午的发布会举行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专门提供了一本《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解读》手册,记者结合手册,以下就为考生们罗列了14个最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

  一、高考录取会不会主要取决于语数外成绩?

  答:浙江省方案不会发生这个问题。试点方案考生成绩总分与现行高考“3+综合”相同,语数外分值未变,占比未变。选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为高考总成绩的40%,且每科均设有加试题,并将等级细化赋分,提升了选考科目的区分度。

  选考科目分值比例的确定,既与这些学科的高中教学时间比例大体相当;又与扩大选择性、体现学生专长、弱化一考定终身等改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必考3门是普遍性要求,而选考3门是学生自身选择,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二、改革从哪些方面减轻了考生负担?

  答:《方案》实施后,学生的学习负担将得以减轻,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说,这主要是通过增加考生对考试和招生的选择性和增加机会来实现的。

  “对考生来说,机会多了,统一高考招生中,外语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每个考生都有2次机会,尽管与高考挂钩,但与现行的集中高考相比,对考生的心理影响及产生的负担是不一样的。”韩平表示,考生有2次机会,1次考试的重要性将降低,“一考定终身”将会得到弱化,“第1次考试时,认为还有第2次,第2次考试时,第1次考试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分数,考生的焦虑度、心理负担会明显减轻。”

  同时,学生选择余地也大了,韩平说:“统一考试招生中,考生可自主确定考试科目、时间、次数并选择其中1次成绩记入总成绩;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考生可自主选择职业技能考试类别;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考生选报多所高校,最终确认选择1所录取高校。选择多了,学生和家长的压力就相对减轻了。”

  三、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怎样计算?

  答: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的时间来计算的,以方便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修习学业和考试的时间。

  四、选考科目什么时候选定?有何原因?

  答:每一门选考科目,可由考生自己在考前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在这个时候来选定,可有利于引导学生在课程学习时就能按个人兴趣特长合理规划和安排,有利于学生在共同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如果在考后再来选定,那么很多人会选择把多个科目甚至全部7个科目都作为选考科目参加考试,这势必不利于引导学生专长的养成,也会大大增加学生学习和考试负担。

五、怎样选报选考科目?

  答: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个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每科至多参加2次考试。

  六、选考科目为什么要考必考题又考加试题?

  答:作为高中学考,该科目考生只需考必考题,必考题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必修内容。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该科目考生除了需考必修内容还需考加试题,加试题考试内容既包括科目必修内容又包括选修内容。设置加试题,主要是为了利于学生更充分展现自己的学业水平和学科特长,利于学生为进入高校后的学习奠定较扎实的专业相关学科基础;同时增加了考试区分度,也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

  七、选考科目为什么采用等级赋分?

  答: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浙江省考试院副院长孙恒表示,选考科目不使用卷面得分,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不同科目的卷面得分缺乏可比性。选考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不同科目考试内容和难度会不同,把不同科目考试卷面得分机械相加合成总成绩给考生排序显然不够合理。

  其次,不同科目实行等级分相对可比。等级分,是根据事先确定并公布的各科相同的比例,先按考生的卷面得分划定相应等级,再按等级赋分,相同的等级分数相同,进而使不同科目的分数具有相对可比性。

  最后,实行等级分在浙江已有实践基础。浙江在三位一体和高职提前招生中使用等级分都已多年。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考什么科目、什么时候考试,使用哪次考试成绩都由自己决定,对于实行等级分来说,考生选择机会和权力是平等的。”孙恒补充说道。

  八、选考科目等级起点赋分为什么设置为40分?

  答:浙江省高考选考科目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体现高考与学考相结合,体现高中教学的基本要求,利于学生为进入高校学习打下更扎实的学科基础。

  选考科目的学考部分为必考题,必考题满分70分,按占比60%左右的分数作为考试合格标准,对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时,设置高中学考成绩合格赋分40分,相对比较合理。

  九、高校什么时候公布招生要求?

  答:高校应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分专业(类)的招生选考科目范围,科目数至多不超过3门。而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要求,高校可在当年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十、考生的选考科目需要全部符合高校要求吗?

  答:考生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需1门符合报考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该校相关专业(类)。这样做,对考生来说,可以增加选择专业和学校的覆盖面,有助于扩大考生选择权。对高校来说,既保证了专业培养的必需,又可使符合该专业的生源相对充足,有利于招生选拔。

另外,如果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那就表示考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但考生要注意:由于你的总分是由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构成的,所以你仍需参加选考科目考试,以获得相关成绩。

  十一、怎样填报志愿?

  答:在统一高考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中,考生按“专业+学校”填报志愿。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志愿时,自己的选考科目与高校要求的选考科目至少需有1门一致方可报考。其中“专业(类)”志愿,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

  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考生可以报考多所高校,一档多投;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由考生选择确认其中1所录取高校。

  在三位一体招生中,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三位”综合情况,有针对性地自主选择填报相关高校志愿。

  十二、往届生、社会人员及异地生怎样报考?

  答: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外省籍在浙江的异地高考考生,如参加2017年及以后的高考招生录取,需按浙江高考招生改革试点方案和高中学考实施办法参加各项考试。

  十三、高中学考怎样安排?

  答:高中学考调整到每年4月和10月安排考试。首次考试在2015年10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另行公布。这样调整,有利于学生有更充足的时间用于课程学习;有利于避免学校过于偏科教学和学生过于偏科学习现象的发生。

  十四、高考改革怎样确保公平公正?

  答:首先,以制度保障公平。做到政策制订倾听民意,政策形成广而告之,政策实施规范透明;实行刚性计划管理;考试全部实行全面监控、全程录像。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严格实施考生与考场、考官随机匹配、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和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

  其次,以公开促进公平。招生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程序、投档分数线等全面向社会公开。政策加分考生、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名单实行多级审核、多级公示。

  最后,以监督维护公平。招生工作始终处于监督和制约之下。纪检部门进驻命题、录取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现场,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形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监督和自律、监督和制约相结合的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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