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校长室|编辑日期:2020-02-04 12:44:12|点击数: |发布:孙琳
为了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及省教育厅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对于在此期间进出校园规定如下:
1.校园一律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
2.本校教职工因防控和教学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一律要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备案;
3.本校学生如要进校拿资料必须要凭学生证或校园身份证或班主任的确认,同时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实名登记,不得长时间停留;
4.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相关人员确认后登记备案;
5.处于居家隔离观察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居家观察,隔离期间一律不准进校(门岗备有隔离人员的名单);
6.对于体温异常等不符合要求的不准进入校园并报告防控部门,拒不配合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宁波市鄞州中学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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