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编辑日期:2014-10-15 20:39:03|点击数: |发布:133
鄞州中学南门卫守则(试行稿)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车辆出入制度。
3.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入校先办好登记手续,离校时交回会客单。外单位集体到校参观学习,参加有关活动,需事先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按预定时间集中进入。
4. 学生出入校门须穿着校服、佩戴校牌。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有事外出,必须持有德育处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学生家长探访时间为中午11:30—13:00,下午16:30—17:30,其它时间,一律不准进校园探视。如有特殊情况,须征求班主任或德育处相关老师同意后,才可放行。高三星期六、日补课期间的学生和家长也必须遵守此规定。
5.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6.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7.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经常打扫整理门卫责任区内卫生和物品,保持责任区内干净整洁;
8.任何人不得在学校门卫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9.未经学校同意,外人不得在校内拍照、打鸟、钓鱼或游玩,不得随便玩开电信号。
10.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1.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不得擅离职守。
12.完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物业保卫科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宁波市鄞州中学
2014年10月12日
鄞州中学东门卫守则(试行稿)
1.值班时间:每天6:30—16:30。星期日学生返校时延迟到旁晚6:15关闭东门,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安排2位人员,分上下午轮流值班。
3.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车辆出入制度。进出校门的车辆要严格验证,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出校门,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经常打扫整理门卫责任区内卫生和物品,保持责任区内干净整洁;
7.任何人不得在学校门卫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学校工作需要,特殊要求进出东门的车辆,凭相关部门领导通知。
9.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不得擅离职守。
10.完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宁波市鄞州中学
201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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