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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及相关的通知

来源:王陈香|编辑日期:2013-11-25 08:19:41|点击数: |发布:150

浙教试院〔2013〕97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浙教基〔2012〕8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考〔2013〕31号)及省教育厅最新指示精神,为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会考(以下简称会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一)报名时间 1. 2014年会考、第一次学考(寒假前)的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4-13日; 2. 会考补考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 3. 2014年第二次学考(暑假前)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1-20日。 (二)报名对象报名者须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获得本省普通高中学籍。(三)报名要求 1.2013年下半年在读高一、高二的学生一律参加学考,若已取得部分会考科目成绩,可自愿选择会考成绩作废,重新参加学考,或用会考成绩替代学考相同科目成绩,并视作已参加一次该科目学考; 2.2013年下半年在读高三的学生一律参加会考,会考未考且不再开考的科目可报考学考相同科目替代,但高中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允许不合格科目再参加一次考试作为补考; 3.经批准参加德语、日语等非英语外语科目学考的学生,每次报考的外语语种应当一致。(四)报名方式在全省统一的报名时间内,由普通高中学校组织、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应打印报名信息确认单,学生应对报考科目进行签名确认。选择会考替代学考的学生应同时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替代确认表》(另发)上签字确认。二、考试科目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自选综合3科,会考补考科目为语文、数学2科;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科,其中外语科目只进行笔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纳入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学考不再单独开考。德语、日语等非英语外语科目学考应在全省统一的外语科目学考时间进行,并纳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管理。三、考试时间(一)会考及补考 2014年会考安排在1月9日进行,会考补考安排在3月中下旬进行;语文、数学科目的会考时间为120分钟、补考为90分钟,自选综合科目的会考时间为60分钟。(二)学考 2014年第一次学考安排在1月10-12日进行,第二次学考安排在7月1-3日进行;每次考试的3个考试日上午分别安排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下午各安排2个其它科目;语文、数学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10分钟,其它科目的考试时间为80分钟。考试时间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四、考点设置会考和学考考点设置采取“统一标准、总量控制、市级审批、动态管理”的办法。已经启用的高考标准化考点可以作为会考和学考考点。新设考点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学校有较大的考生规模,具备标准化考点的设施设备;考试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悉、责任心强,考试保障到位。各市主管教育考试机构应对当地的考点设置进行统筹布局,严格检查验收后正式发文公布,并于今年12月底之前将会考和第一次学考考点、明年5月底前将第二次学考考点报本院社考处备案。会考和学考考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我院将要求市教育考试机构暂停该考点使用或撤销该考点:1.在组织考试过程中发生试卷及试题(盘)失密、泄密,或涉考人员将不得公开的考试材料、场景上网传播;2.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考务差错;3.软硬件设施更新不及时,达不到规定要求;4.考风考纪问题严重,发生群体舞弊事件或在评卷中发现雷同卷等情况。五、评卷管理会考评卷按原办法进行。学考的试卷扫描由各市负责,评卷由省统筹安排。一门学科由一个市负责,各市轮流承担,舟山、义乌暂不单独承担评卷任务。六、成绩等第评定会考及补考等第评定按原办法执行。学考成绩等第按分数结合比例的办法评定。成绩报告采用等第制,成绩从高到低评定为四个等第:A(优秀)、B(良好)、C(及格)、E(不及格)。学考各科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90分为A等线,若90分及以上比例不到25%,可降分至最接近25%,但A等线不低于85分;75分为B等线,若75分及以上比例不到55%,可降分至最接近55%,但B等线不低于70分;55分为C等线,若55分及以上比例不到95%,可降分至最接近95%,但C等线不低于50分;C等线以下者为E等。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依据高考成绩按上述划等办法评定学考等第。少数民族班(新疆、西藏、青海)学生的会考、学考成绩等第单独评定,原则上参照本省普通班(非少数民族班)学生同次同科考试成绩各等比例来确定评等分数线,且不高于本省普通班学生同次同科考试成绩的评等分数线。七、成绩认定、成绩证明和证书发放由外省普通高中转入、应征入伍、被大学提前录取、经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或同意去境外交流的学生,其会考或学考成绩的确认和录入按浙教办基〔2009〕5号、〔2013〕91号文件执行。每年5月,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应届毕业班学生的高中会考或学考证书,经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发至学校,再由学校发给学生。会考或学考证书遗失不补,需要时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证明。本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到外省时,会考或学考已考科目的成绩证明由本院统一开具。八、其他工作 2014年是我省高中会考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面过渡的一年,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确保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一)要及时将此通知精神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保证考试各个环节安全平稳、不出纰漏。要将考试安排向当地高中学校进行宣传说明,协助学校对教学计划、期末工作等作出相应调整,指导学生选择报考科目及考试时间,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努力发挥高中会考和学考对高中教育的促进作用。(二)要严格执行考点审批和动态管理、试卷安全保密、涉考人员回避、责任落实和追究等制度。要注重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别要重视异校赴考学生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细化应急操作流程。要认真做好对涉考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涉考人员培训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要重视舆情分析,加强对网络有害信息的监控,排除不良干扰。(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是各级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面临的一个新情况,各地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加强调查研究,保持沟通联系,及时改进完善。各地在组织会考、学考过程中的经验体会和意见建议,请随时向本院社考处反映。附件: 1.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及补考、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2. 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日程安排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1月7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印发 附件1 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及补考、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项目日期 上午 下午 科目 时间 科目 时间会考 1月9日 语文 9:00-11:00 数学 1:00-3:00 自选综合 3:50-4:50 会考补考 3月中下旬 语文 8:00-9:30 数学 10:00-11:30 学考 1月10日 7月1日 外语 9:00-10:20 历史 1:00-2:20 地理 3:10-4:30 学考 1月11日 7月2日 语文 9:00-10:50 物理 1:00-2:20 化学 3:10-4:30 学考 1月12日 7月3日 数学 9:00-10:50 思想政治 1:00-2:20 生物 3:10-4:30 注:表中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精神为准 附件2 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日程安排序 工 作 内 容 日 期 落实单位 1 会考、第一次学考报名 2013年12月4-13日 各考生所在学校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 2 各市确定本地区第一次学考考点 2013年12月18日 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 3 会考、第一次学考报名全省报名数据汇总,试场编排,统计各市考试所需试卷袋数 2013年12月20日前 省教育考试院 4 会考、第一次学考考务培训会 待定 省、市教育考试机构 5 上报会考、第一次学考考点、教育考试机构应急通讯网络 2013年12月底前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 6 打印、发放准考证 考前一周 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各考生所在学校 7 试卷保密室检查 考前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8 落实考前各项准备培训考务人员、监考教师 考前 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各考点 9 会考、第一次学考领卷 1月6日 省、市教育考试机构 10 会考 1月9日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考点 11 第一次学考 1月10日-12日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考点 12 会考、第一次学考回卷 1月13日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13 第一次学考试卷扫描、数据上报 1月20日前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 14 会考阅卷、成绩上报 1月底前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 15 会考成绩等第公布第一次学考评卷 2月底前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16 会考补考报名 3月2-4日 各考生所在学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17 会考补考 3月中下旬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考点 18 第一次学考评定等第、发布成绩 3月中下旬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19 打印、发放2014届会考证书 5月10日前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学校 20 第二次学考报名 5月11-20日 各考生所在学校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 21 各市确定第二次学考考点 5月25日前 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 22 上报第二次学考考点、教育考试机构应急通讯网络 5月底前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 23 第二次学考报名全省报名数据汇总,试场编排,统计各市考试所需试卷袋数 6月10日前 省教育考试院 24 第二次学考考务培训会 待定 省、市教育考试机构 25 打印、发放准考证 考前一周 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各考生所在学校 26 试卷保密室检查 考前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27 落实考前各项准备培训考务人员、监考教师 考前 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各考点 28 第二次学考领卷 6月28日 省、市教育考试机构 29 第二次学考 7月1-3日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考点 30 第二次学考回卷 7月4日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31 第二次学考试卷扫描、数据上报 7月上旬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 32 第二次学考评卷 7月上旬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33 第二次学考评定等第、发布成绩 8月底前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注:1. 表中日程为2014年会考、学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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