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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周宏杰|编辑日期:2012-06-11 08:21:59|点击数: |发布:171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安现役院校
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高校招生委员会: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公政治〔2011439号)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度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2年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的公安现役院校分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具体招生计划,统一在6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公布。
二、组织领导
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统一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领导下组织进行。
三、报考条件和填报志愿
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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