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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来源:工会|编辑日期:2011-11-01 10:14:26|点击数: |发布:69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教育工会甬鄞教普〔2011〕223号文件 “教职员工个人捐赠一天工资收入或将节省的一笔支出捐赠给慈善事业,在职教职工原则上不低于50元,中层以上干部、共产党员要积极带头,原则上不低于100元。欢迎离退休教师奉献爱心,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具体由退协负责,同时欢迎集体捐献”的精神,我校在11月1日起截止11月8日,进行在职教职工 “慈善一日捐” 个人认捐签名登记,具体由各工会小组长负责(签名登记表格在工会公共空间下载)。11月10日上网公布汇总数据请教职工检查核对,在确认无差错情况下,于11月20日前完成向区慈善总会汇款和向区教育局报告。
开展“慈善一日捐”是一项以个人和集体力量相结合,帮贫扶困、奉献爱心、行善积德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我们逐渐过上好日子的今天,心中要常惦记着还有多少读不起书、吃不饱饭的孩子需要我们的帮助。
因此,希望广大教职工热心参与本活动。
鄞州中学、蓝青学校工会
2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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