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中心|编辑日期:2016-05-23 10:34:04|点击数: |发布:汤榆慰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辅室、初中、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校: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对县(市)区2016年度教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宁波市智慧学习平台应用有关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1. 各学校(单位)积极参加“百千万优秀空间”的建设工作,组织申报参评市优秀学校空间和优秀教师空间。优秀学校空间区属学校原则上必须申报,各镇乡(街道)至少申报1~2所;各学校申报优秀教师空间率≥2%,(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1日,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宁波智慧教育“百千万优秀空间”建设活动的补充通知》),申报优秀学生、家长空间率≥0.8%(评比暂未启动,预计在5月中旬~10月中旬进行评比);
2. 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师均活跃度≥100(具体统计方法详见《关于印发<宁波智慧教育学校平台使用统计方案>的通知》);
3. 每年人均教师上传资源量≥1G(注,按年度算,即在去年1G基础上再上传1G,达到人均2G以上)。
以上考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中旬。考核完成情况将列入区教育局对镇乡(街道)及各学校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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