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王红元|编辑日期:2013-03-10 18:46:22|点击数: |发布:70
根据《浙江省教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始受理2013年浙江省、宁波市教研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浙江省、宁波市教研室通知见附件,申报学校可以根据通知要求填写表格。
2. 我区可以申报浙江省教研课题10项,宁波市教研课题25项。区教研室在各校申报基础上进行筛选后报省、市教研室。同意立项的课题由省、市教研室下达《课题立项通知》。没有在省市立项的课题,区教研室择优确定区级教研课题。
3.申报时间:
4.申报时上交材料:
①《立项申请表》(书面稿一式2份、电子稿1份);
②汇总表(书面稿和电子稿各1份)
5.注意事项
①阅读课题指南,明确当前课题研究的重点方向。
②上报省里的课题原则上是已经进行了基础研究的项目,刚开始计划申报的项目一般不作申报为好,申报省教研课题可以是已在宁波市教研室立项的项目。
③申报省教研课题必须同时申报市教研课题,填写省市两份申报表,改变往年省评后市再评的做法,采用省市同时评审的办法。
④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通知文件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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