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王红元|编辑日期:2012-10-19 21:18:00|点击数: |发布:70
为总结、推广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提升教师撰写心理健康教育论文的水平,决定举行鄞州区暨宁波市第十三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评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二、送评范围
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报告、教育、教学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校园心理剧、心理辅导活动课教案、心理咨询个案等。
三、送评办法
1.宁波市心理团体会员学校每校至多选送3篇(见附件1);非团体会员学校可送1篇。
2. 非会员学校论文只参加区内评选;会员学校论文在区评基础上,择优选送参加宁波市第十三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论文评选(市心理研究分会只允许会员学校参评)。
3. 送交材料:
(1)电子文稿: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发邮件至hanwen-lian@sohu.com ,或发QQ至1019721941(文件名统一为:××学校心理论文),同时将本校论文汇总表也发到该邮箱或QQ。
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学 校 |
论 文 题 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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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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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纸质文稿:送评论文一式3份(不足份数的不予评审),须用电脑打印,要求A4纸,标题宋体加粗,小三号字;单位、作者:宋体,小四号字;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6磅,页边距为上2.54cm、下2.54cm、左3.17cm、右3.17cm。除上述文稿要求外,其他卷面要求见附件2:文稿卷面五要求。;论文格式不合规范的不予参评
4. 论文必须本人原创,文责自负。
四、送评日期
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及汇总表上报截止日期为12月3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有参赛意向的教师,请及时与教科处王红元老师联系。
教科处
2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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