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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秀峰等13位同志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郁海平|编辑日期:2009-11-07 12:47:20|点击数: |发布:26

经各县(市)、区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我校陈秀峰等13名同志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陈秀峰、叶露、陈海潮、叶东海、岑周杰、王仕杰、李海红、陈隆升、颜军岳、沈惠君、应惠君、张邹优、俞培明。

宁波市鄞州中学党政办公室

200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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