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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鄞州区第二批优秀校本课程的通知

来源:汪纪苗|编辑日期:2011-03-17 07:49:38|点击数: |发布:33

关于评选鄞州区第二批优秀校本课程的通知
各直属高中,镇(乡)街道教辅室、中心初中、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建立和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促进我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根据市教育局甬教研〔2006〕17号《宁波市关于推进义务段校本课程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区第二批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开发并组织实施的校本课程(以门为单位)。一般一所学校申报一门校本课程。
二、评选条件
1、对参评的校本课程的开发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符合课程改革总的目标和要求,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有利于办学特色的形成。
2、课程目标明确、合理、科学、完备,充分体现课程改革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要求,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
3、课程构成要素齐全,内容科学合理,教学管理与实施到位,全面完成课程的开发,并通过实践检验达到预期的效果。
4、符合甬教研〔2006〕17号《宁波市关于推进义务段校本课程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
三、评选办法
1、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向区教研室提出申报,4月12日前将评比材料交区教研室207文印室。联系人:方亮辉老师、闻黎明老师。
2、区教研室依据《宁波市优秀校本课程评估方案》(附件三)在认真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择优于4月10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在区评比基础上推荐优秀校本课程报市评比宁波市第三批优秀校本课程。
四、上报材料
1、鄞州区第二届优秀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2、鄞州区校本课程评价量化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的第二部分;
3、学校开发与实施本门校本课程的总结(一式三份)。统一题目为《××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总结》;
4、校本课程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及教学材料(一式三份);
5、能反映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有关资料(教学资料或照片等)。
五、奖励办法
评上优秀校本课程的颁发给鄞州区优秀校本课程证书,并作为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先进学校评选的条件。
附件:1. 鄞州区优秀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
2. 宁波市优秀校本课程评估方案(试行)
3. 宁波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评价方案(试行
二○一一年 三月十五日

评选区第二批优秀校本课程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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