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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的通知

来源:郁海平|编辑日期:2009-11-07 11:30:36|点击数: |发布:26

各处室、各教研组:
经宁波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已正式公布了,校园网也已转载,希各处室、各教研组认真组织学习,请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学习好《条例》,了解好《条例》精神,以提高学生自身的安全意识。
临近学期结束,各处室须对本部门负责的安全卫生工作作一次全面检查,并将一学期来的安全卫生工作作出书面汇报交校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特此通知。
党总支
鄞州中学
校长室
20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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